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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寬都更耐震認定 逾115萬老公寓 可望1坪換1坪

新聞引用至自由時報
記者徐義平/台北報導〕
全國逾一一五萬棟五樓以下老舊建物若被評定耐震能力小於○.三五,原屋主將有
機會透過都更重建,實際拿回權狀上的「一坪換一坪」!
內政部日前新訂「都市更新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認定辦法」
,放寬都更耐震認定「貼近」危老條例評估分數,若經評估耐震不足現行規範三分
之一的老建物將視為危險建物,可申請地方政府代拆,且給予「原容積」一.三倍
容積獎勵;待行政院拍板、年底前就可發布實施;而六層樓以上危老建物評估辦法
已在去年底通過。

若全數重建 房產價值可達數千億
我國是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全面實施容積管制;根據內政部統計,之前既存建物中,
逾一一五萬棟是不到六層的老舊公寓,若全數重建,房產價值可達數千億、甚至破
兆元。

另依內政部資料,北市房屋稅籍住宅逾九十萬宅中,四、五層建物逾三十九萬宅、
約占四十三.五%,絕大多數都是容積管制前的老舊公寓。房產業者預期,新辦
法實施後可大幅提升雙北老舊公寓重建機率,甚至可「一坪換一坪」。

原容積1.3倍獎勵 吸引建商參與都更
業者估算,依現行法規第三種住宅區容積率二二五%為例,就算取得一.五倍容積
獎勵仍蓋不回原建物面積;以未容積管制前的住三土地四層公寓、基地面積一百坪、
雙拼八戶、每戶約四十坪估算,總樓板面積約三二○坪,依現行都更就算獲一.五
倍上限容獎,可興建樓板面積僅約三三七.五坪,加上公設比攀高,不僅無法一坪
換一坪,還可能從原四房縮水成三房。

但若以原容積一.三倍獎勵,可興建樓板面積增至四一六坪,扣掉都更後的公設虛
坪,實際有機會拿回權狀上的一坪換一坪;多出建物面積還可支付重建開銷,提高
建商參與意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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